

专家指出,在国际范围内,21世纪邪教将会成为继毒品之后另一个危害社会秩序的毒瘤。
有的西方国家对邪教组织作出的定义是:邪教组织是体制专制、宣称或不宣称具有宗教目的、行为危害人权和社会平衡的社团。
我国对邪教的定义是:冒用宗教、气功或其他名义建立,神化首要分子,利用制造、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、蒙骗他人,发展、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。
事实证明,“法轮功”完全具备邪教的基本特征。从“法轮功”的组织来看,它有六个特点:
第一个特点是教主崇拜。李洪志被塑成了盘坐在莲花座上、头放佛光的大师活佛。“法轮功”的弟子们对他顶礼膜拜,甘受驱使,一切按他的说教去思想、去行动,直到去送死。
第二个特点是精神控制。李洪志鼓吹自己的法身无处不在,以使“法轮功”练习者绝对服从其意志,甚至以自焚来求得“圆满成仙”。
第三个特点是编造歪理邪说。李洪志及其一伙在其著述、讲话、经文中编造了一系反人类、反社会、反科学的歪理邪说,蒙骗、恐吓信徒。.
第四个特点是敛取钱财。“法轮功”组织通过办培训班、发行宣传品等大量敛取钱财。
第五个特点是秘密结社。自1992年以来,它在全国建立了上千个辅导站、点,曾一度控制数百万名练习者。
第六个特点是危害社会。1998以来,李洪志煸动“法轮功”练习者聚众围功多家新闻媒体,严重地干扰了社会正常秩序,接着他们又围功地方党政机关,随后发生的“4.25”“法轮功”分子非法聚集中南海的恶性政治事件,“1.23”“法轮功”痴迷者天安门自焚事件等,都是李洪志一伙精心策划的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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